花蓮縣選舉委員會今(21)日上午召開241次委員會議,會中除例行之工作報告外,並通過花蓮縣第16屆縣長、花蓮縣議會第17屆縣議員暨花蓮縣第16屆鄉鎮市長選舉選舉期間及辦理選務工作期程,以及花蓮縣第16屆鄉鎮市長選舉選務工作進行程序表,黃吉彬主任委員要求選務人員務必各司其職堅守各自崗位,仔細將各項選務工作做到盡善盡美,並隨時和檢警單位保持密切聯繫,共同將這次三合一選務工作做好。
花蓮縣選舉委員會第241次委員會議今(21)日上午10時在花蓮縣選舉委員會二樓會議室舉行,由主任委員黃吉彬親自主持,出席者除了9位委員外,還包括總幹事陳政宏及縣選委會各組組長都到場參與討論。
黃吉彬指出本次花蓮縣第16屆縣長;花蓮縣議會第17屆縣議員;花蓮縣第16屆鄉鎮市長選舉,預定於98年9月4日分別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及花蓮縣選舉委員會發布選舉公告,三項公職人員選舉將合併於98年12月5日(星期六)舉行投票,投票起止時間為上午8時至下午5時。而花蓮縣第17屆縣議員名額為33人與上屆相同,但區域選區人口之遷徙牽動選區議員名額增減,第4選區(瑞穗鄉、玉里鎮、富里鄉、卓溪鄉)原議員名額4人減為3人,第2選區(新城鄉、秀林鄉)原議員名額1人增為2人,亦將於98年9月4日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告。
陳政宏表示本次三合一選舉,花蓮縣選舉委員會主辦鄉鎮市長選舉,中央選舉委員會則負責縣長及縣議員選舉,而上次選舉花蓮縣設有271個投開票所,本次選舉由於花蓮市新增5個投開票所、玉里鎮新增2個投開票所,因此總計本次選舉花蓮縣全縣規劃將設置278個投開票所,縣選委會並已派員會同各鄉鎮市公所人員至各預定投開票所設置地點會勘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