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酒駕防制等交通安全觀念宣導,縣府配合縣內原住民7、8月份部落豐年祭旺季,上山下海辦理一系列「酒後不開車上路才安心」交通安全宣導活動,今(25)日上午第九場宣導活動來到位於台九線附近的壽豐鄉光榮部落,近百位部落族人利用豐年祭開始前半小時參加由縣警局交通隊及縣府行研處同仁帶來精采活潑的交通安全講座及有獎徵答。
服務於縣警局交通隊多年的張雄源組長首先與光榮部落族人們分享交通安全的寶貴經驗,叮嚀族人們注意行的安全,確實遵守交通規則,縣府張珊珊科員則將重要的交通安全觀念融入有獎徵答活動中,帶領族人們愉快的玩遊戲,透過寓教於樂、互動學習方式,將交安知識及規定深植在大家心中,並樂於遵守。
張雄源指出8月份至今花蓮縣全縣A1死亡車禍已造成10人死亡,發生原因大都與酒駕有關,而98年度至今,A1死亡車禍發生主因酒駕也超過3成,因此提醒大家,喝酒後絕對不要騎車或開車,酒測時,每公升超過0.25毫克,要罰駕車者新台幣1萬5,000元至6萬元,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及吊扣駕駛執照一年,酒測值超過0.55毫克的嚴重酒駕者,已觸犯公共危險罪,將移送法辦,最高可處新台幣15萬元罰鍰,而酒後駕車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應吊扣其駕駛執照2年;鄉親們如確有喝酒必要時,為了自己及他人的安全,請務必遵守「指定駕駛」與「代客叫車」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