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後湖派出所於本(8)月24日16時45分接獲線報指稱,在嘉義市忠孝北街大堡鎮社區有侵占通緝犯藏匿,所長殷嘉宏立即指派副所長蔡忠順等人前往上址查緝,於途中在牛稠溪橋旁發現呂○馨獨自在人行道踱步,手插褲袋、神色慌張,員警遂趨前盤查,當場起獲海洛因11包(毛重12.5公克)、安非他命7包(毛重5.83公克),分裝夾鏈袋50個,全案依意圖販賣及持有毒品罪嫌移送法辦。
第二分局分局長李沐汕表示,治安為警察職無旁貸的職責,毒品危害社會甚大,須加強取締與深入偵辦,且民眾的小事,就是警察的大事,為民服務與偵查犯罪皆須重視,正如局長楊源明所訓示,「凡事盡心盡力去做,持續進步」,有效打擊犯罪,並且,警政工作著眼於延續性,須持續取締不法行為,藉以有效維護社會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