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車損壞側邊防護條,消費者可要求賠償轄內三重區一家汽車美容店於洗車擦乾時,因抹布勾到左前車門側邊防護條,將防護條扯下一大半,業者雖當場以雙面膠粘黏回去,但隔沒兩日防護條就脫落,消費者找業者要求換修費用,業者推稱該車輛防護邊條已是老舊損壞不願賠償,雙方討論無結果,消費者於是找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以下稱市府消保官)協助處理。案經市府消保官邀集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進行協商會議,該業主表示並非不願意賠償,而是該防護條本來就是壞的,消費者要求賠償金額過高才不願意負擔。消費者也表示原側邊條邊緣雖有翹起但無剝落情形,現已變型剝落大半無法回復,也影響行車安全,維修費用新臺幣3,200元是原廠所估價金額,消費者僅要業者負擔部分費用,並沒有要求賠償全部維修費。最後業者僅願意負擔500元,消費者拒絕接受,以致本案協商不成立。市府消保官表示,洗車服務屬於民法上所稱「承攬」,業者既然提供洗車服務並受有服務報酬,對於所承攬工作應盡到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如其工作有瑕疵致使消費者權益受損時,業者應於期限內修補瑕疵。消費者亦可自行修補,並得向業者請求償還修補必要之費用。(民法第493條第2項規定)
上傳時間:2014-07-15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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