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福所警員陳孔繁貴照片檔.JPG
礁溪分局大福派出所警員陳孔繁貴於103年7月31日18至20時擔服巡邏勤務,於18時47分勤務中心通報,在壯圍鄉壯濱路6段○巷○號○樓有人燒炭自殺,員警接獲通報後立即火速趕往現場救援,當陳員與救護人員同時抵達現場查看,發現陣陣濃煙從該處三樓房間內往外竄,驚覺事態嚴重,立即進入該樓房內,只見已昏迷且全身癱軟的陳姓女子(30歲)仰臥在煙碳味瀰漫的房間內, 陳員立即將火盆熄滅並把門窗打開使空氣流通,隨同救護車將陳女緊急送往陽明醫院急救,在送往醫院途中,為了爭取時效,陳員配合救護員輪流進行心肺復甦術,希望能增加陳女存活機率,當抵達醫院後,雖經搶救仍於19時17分宣告急救無效,令處理員警相當沮喪、惋惜。
據家屬表示,陳女患有精神疾病,長期抑鬱寡歡,在疾病折磨下不堪其苦而輕生,留有一份遺書,雖然憾事發生,但對員警積極搶救仍存感謝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