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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官查核預購月餅,為消費者把關2014
2014
09/02
09:39
天眼日報記者
蔡惠美
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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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02 09:39
天眼日報記者 蔡惠美 新北市 分享

消保官查核預購月餅,為消費者把關

中秋佳節將至,新北市政府法制局為維護消費者權益,於日前指派消費者保護官(下稱消保官)針對7-11、全家、萊爾富、OK等超商業者預售之月餅進行隨機抽樣調查,共計調查「麻糬肉鬆蛋黃酥」、「古早味滷肉咖哩椪禮盒」、「大甲綜合蛋黃酥禮盒」、「招牌綠豆椪禮盒」、「禮坊心語禮盒」、「顏新發巧月酥禮盒」、「聖娜多堡金棗酥禮盒」、「台中犂記彩月禮盒」、「紅豆食府蘇式月餅」及「李亭香饌禮禮盒」等品項。

經調查發現犂記實業有限公司所生產製造的「台中犂記彩月禮盒」有未按規定標示食品品名、淨重、成分、營養標示等商品標示內容。而湘鄉食品有限公司的「古早味滷肉咖哩椪禮盒」、康鼎食品國際有限公司的「招牌綠豆椪禮盒」及顏新發糕餅老舖的「顏新發巧月酥禮盒」的月餅實際重量不足淨重百分之五以上。

消保官表示,消費者透過型錄預購商品或於網路訂購商品,已逐漸成為購買節慶商品的方式之一,但因消費者預購前無法實際檢視商品,如採購月餅係以郵購買賣方式為之者,除仔細檢視型錄內容、貨比三家價格不吃虧外,拿到商品時應檢視包裝是否完整,更要注意商品之保存方式、使用方法、保存期限等標示資訊,如發現商品有瑕疵,可在7日內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契約,以保障自身權益。

上傳時間:2014-09-02 09:39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蔡惠美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電視國際台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