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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保護青少年青春專案 苗縣警成效良好
2009
09/02
13:23
天眼日報記者
黃義雄
苗栗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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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2 13:23
天眼日報記者 黃義雄 苗栗縣 報導

 

 

 

 

 

九十八年「暑期保護青少年--青春專案」工作自七月一日起實施至八月三十一日計九週,苗栗縣警察局在暑假期間針對毒品犯罪、兒童及少年性交易犯罪、防制飆車、違法及違規場所等查察取締預防措施不遺餘力,落實執行成效良好。

縣警局少年隊鄭組長統計資料2日表示,青春專案自實施起至八月三十一日截止,計查獲違反兒少性交易案四件8人、毒品三百零八件308人、尋獲十八歲以下失蹤人口90人、中輟生16人、取締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7條第1項四十六件、兒少福利法十三件、菸害防制法七十四件、移送司法機關十二件、勸導深夜未歸少年返家1016人、舉辦暑期青少年休閒活動七場次、擴大犯罪預防宣導五十一場次。

縣警察局長邱銘光表示,暑假期間青少年因無課業壓力,多了空閒的時間,如未安排正當活動,易發生深夜遊蕩、流連網咖、電子遊藝場及涉足色情、賭博、暴力等妨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等機會增加,再加以同儕影響及誘惑下,易產生偏差行為或誘使逃家、吸(販)毒、濫用藥物、性交易及性侵害或幫派分子慫恿、利誘而加入幫派,呼籲家長平時多注意青少年日常生活,防止青少年吸毒及遭受幫派利用犯罪,共同營造優質的生活環境。

縣警局少年隊表示,苗栗縣警局在暑假期間,除執行青春專案淨化青少年的成長環境,勸導深夜未歸青少年返家及對於未能遵守法令業者,依規定處罰外,更積極辦理青少年休閒活動(如波麗士偵探營、瘋火輪體驗營、跆拳育樂營、非洲文化之夜、三對三籃球賽等活動)及擴大預防犯罪宣導工作,深獲青少年熱烈參與及好評。

縣警局少年隊長謝鴻表示,在暑期尾聲之際,青少年學子平時仍應遵守以下四個安全STOP守則,以保自身的安全:

一、正視安全(Security):青少年打工要謹慎,勿被金錢引誘從事販售盜版光碟、充當酒店、休閒中心、理容院、牛郎店、應召站等服務生、侍應或網路性交易等不法行為。

二、時間安全(Time):青少年深夜問題多,準時平安回家最好,父母安心。

三、場合正常(Occassion):青少年不涉足各類電子遊藝場、MTV、KTV、小鋼珠店、撞球場、舞廳(場)等不良場所。

四、對象正派(Person):青少年多從事正當休閒活動(如波麗士偵探營、瘋火輪體驗營、跆拳育樂營、非洲文化之夜、三對三籃球賽等活動),遠離犯罪,保護自我、建立正確、積極人生觀。

圖1:辦理青春專案-波麗士偵探營。

圖2:辦理青春專案-辦理反毒、防搶、防竊、防詐騙宣導活動。

圖3:辦理青春專案-非洲文化之夜。

圖4:辦理青春專案-三對三籃球賽。

圖5:辦理青春專案─瘋火輪體驗營。

上傳時間:2009-09-02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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