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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警察局破獲汽車解體工廠
2009
02/26
12:56
天眼日報記者
許明松
屏東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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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26 12:56
天眼日報記者 許明松 屏東縣

刑事警察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偵八隊(一組)、臺南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一隊)、第一分局偵查隊暨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一隊)及屏東分局偵查隊共組專案小組,報請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慮股)陳昆廷檢察官指揮,於98年1月22日破獲黃○仁為首竊車集團案,且主嫌黃○仁業經檢察官聲請羈押獲准在案。

專案小組於98年2月24日借提黃嫌釐清銷贓管道及追查贓車流向,黃嫌供稱係將竊盜所得贓車販售予屏東地區綽號「石龜」男子,並主動帶同警方前往綽號「石龜」男子所開設之(屏東縣屏東市和生路2段479號之1)查緝,惟經專案小組押解黃嫌抵達冠虹汽車保養廠查證時,發現保養廠現場內有可疑贓車數台且現場員工疑似有在進行解體贓車之非法犯行,即執行盤查勤務,經查証現場一輛可疑未懸掛車牌確係失竊車輛後,隨即扣案擴大偵辦。

另該局偵四隊(二組)同仁與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共組專案,報請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指揮偵辦以胡○龍為首之贓車解體工廠案,並持搜索票及拘票俟機執行同步搜索拘捕勤務;惟適逢本專案小組業於前述地點展開查証扣押作為,經檢察官協調後統合雙方警力執行後續專案勤務作為,查獲前述贓證物並拘捕犯嫌胡○龍等7人到案,隨即帶案偵辦。全案經訊後依贓物罪先行解送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並持續擴大追查贓車販售流向。

行政院劉院長上任後首重治安工作,並將民生竊盜、汽機車解體、銷贓集團列為重點目標,指示內政部警政署全力掃蕩,以維護社會治安。專案小組此次偵破胡○龍為首之汽車解體工廠,對全國社會治安實有正面貢獻。

上傳時間:2009-02-26 12:56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許明松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電視國際台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