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府為加速改善小港區及部分前鎮區居民生活環境品質,落實照顧偏遠地區居民政策,進行高雄市政府污水下水道建設第四期實施計畫,以開設全新臨海污水下水道系統及持續提昇高雄市污水下水道之用戶接管普及率為目標。本計畫已於98年8月21日經內政部營建署審查同意,整體計畫經費約100億5,000萬元,其中臨海污水區計畫建設項目,包括興建2萬噸二級污水處理廠乙座,舖設中林路、臨海路等區域污水管線35公里及8,000戶用戶接管工作,所需經費約33.37億元,本(98)年度先行進行臨海污水處理廠之用地取得及各項工程規劃設計工作,明年將逐步展開工程發包及施工。
高雄市污水下水道系統分為楠梓污水區、高雄污水區、臨海污水區及高坪污水區等四個污水區,其中高雄污水區人口佔高雄市行政區域百分之75.5%,自民國69年編列預算辦理污水下水道建設至今,楠梓污水區目前則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由民間投資,目前已完成75,000噸二級污水處理廠及部份污水管網,至於臨海污水區及高坪污水區則亟待建設。
臨海污水區污水收集系統可分為五個集污區,分別由立群路次幹管、沿海路次幹管、中鋼路次幹管、鳳林路次幹管及小港路次幹管收集區內污水,配合地形地勢再經由中林路主幹管,輸送污水至計畫臨海污水處理廠,總建設長度約81,525M,污水處理廠預定地位於工業局所屬臨海工業區聯合污水處理廠內空地,計畫面積約6.4公頃,規劃為日處理量8萬噸二級生物處理廠,第一期將完成2萬噸處理規模,將規劃回收水再生系統,並配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提高回收再利用及能源使用效益,達到節能減碳目標,俟臨海污水處理廠完工開始通水運轉後,將可逐漸改善小港前鎮區污水排放及河川水質,提昇居民生活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