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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環保局南區資源回收廠試辦收受高雄縣一般事業廢棄物,為縣市合併暖身
2009
09/09
20:58
天眼日報記者
陳玉芳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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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9 20:58
天眼日報記者 陳玉芳 高雄市 報導

高雄市環保局南區廠本來只處理本市的垃圾,但因為縣市合併在即,環保局決定嘗試開放讓高雄縣的事業廢棄物進場,試辦期限從9月10日至99年12月31日;環保局強調,這是為縣市合併暖身,只有實地操作過,才會知道未來問題在哪裡。

位於小港區的南區資源回收廠,目前負責處理高雄市三分之一家戶垃圾,以及全市的一般事業廢棄物。而高雄縣林園、大寮地區的工廠、營業機構,雖鄰近小港,但過去因人為行政區劃分,其廢棄物無法就近進入南區廠處理,反而得捨近求遠運至仁武、岡山的焚化廠,而未來縣市合併,這些問題將得以解決。

高雄市環保局認為,縣市合併會有許多磨合的問題,不妨先「試試水溫」,因此決定從今年9月10日起,接受處理高雄縣的ㄧ般事業廢棄物,試辦期限至99年底;廠長張文忠表示,試辦期過後會通盤檢討,因為沒有實地操作,不曉得將來合併後問題在哪裡。

張文忠強調,南區資源回收廠有充足的容量,可以接受高雄縣ㄧ般事業廢棄物進廠處理,除了徵收代處理費可挹注市庫收入,更能提升了南區廠焚化爐運轉率及發電量。

而且,南區廠有完善的相關污染防治設備,即使多收了高雄縣的一般事業廢棄物,也一定能確保垃圾焚化後之廢氣排放,符合環保法規及相關規定。

上傳時間:2009-09-09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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