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後一個多月,水里鄉新山村受災戶迄未收到民間捐款緊急賑助金,南投縣議員陳淑惠9日率同村長和災民代表到南投縣議會陳情,在吳棋祥議長主持下,當面和縣政府相關主管協調,縣府承諾負責評定後,盡快發放每戶10萬元的賑助金;縣府同時也承諾協助自救會接管南光組合屋,安排災民離開臨時收容所住進組合屋。
陳淑惠議員和新山村長林美玲一行新山村危險房屋,專程向吳棋祥議長陳情,指水里鄉公所「不敢評定」危險房屋和災民資格認定,問題懸宕整月未決,致使災民無法領取一戶10萬元的緊急賑助金,吳議長乃請縣政府相關主管到議長室,當面溝通解決方案。
在吳議長主持下,副縣長陳志清、建設處長吳進福、社會處副處長吳燕玲等業務主管到議長室,和新山村災戶自救會達成由縣政府出面,跨過水里公所直接協助解決的決議。公所不接管組合屋的問題也同時獲得解決。
吳棋祥議長表示,大家的努力就希望把民間捐款發放到受災者手上,才符合捐款者的心意。
陳淑惠議員也說,新山村危險房屋的評定和災民身分的認定,期待如李朝卿縣長所說的,從寬認定,只要在村長的證明下戶籍還在或實際住進去的,都能領到救助金。
依據縣府所訂民間捐款緊急賑助辨法,危險房屋或交通未修無法返回居住的房屋,都有一戶每月2萬元最高5個月共10萬元的緊急賑助金,縣府答應以最快的時間負責危險房屋的評定,將賑助金發放給災民。
另外,民間全額認養興建的水里鄉南光組合屋,在水里公所無意接管之下,縣府也將協助中繼屋的相關申請事宜,直接交給自救會接管,並安排災民入住。
圖:吳棋祥議長居中協調縣政府和新山村自救會有關賑助金和組合屋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