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生活法律講座 提供你網路消費小常識網路購物、電視購物之消費經驗相信很多市民朋友都經歷過。這些與傳統實體店面消費型態的模式,一方面提供了消費者便利性,使得消費者不必出門,在任何時間地點透過網路或者電視即可滿足自己的需求。但也因為這樣的便利性,使得消費者無法於消費前對於所需之商品為詳細的檢視、確認。因此,這些非實體店面,如網路上的店家、電視購物的商家,消費者保護法特別規範,使其有一定的告知義務,希望消費者能夠經由商家或店家的告知,充份的了解其所消費商品或服務的狀況,以達到消費的目的。為了提供市民朋友相關網路消費的小常識,新北市政府法制局特別於本(103)年12月12日星期五下午7時至9時,邀請新北市政府法律扶助顧問呂翊丞律師,以「網路、電視等非實體店面購物之消費小常識」為題,告訴大家非實體店面購物商家告知義務的內容、時間及方法,也要告訴市民朋友,消費者保護法上規範的解約權應如何行使,解約的效果等。請各位市民朋友一同來參與,增加聰明消費之法律常識。本次演講採自由入席,坐滿為止,參加者即贈實用的「生活法律案例彙編」一本,演講後並舉行抽籤問答及摸彩活動,贈送精美禮物。另外,公務人員參加本演講者,得登錄2小時學習時數,歡迎踴躍參加。
上傳時間:2014-12-08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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