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嫌犯
犯案工具一?
野放伯勞鳥
屏東恆警查獲今年首宗非法捕獵伯勞鳥案
屏東縣恆春分局仁壽派出所巡佐史義祥、陳永菁、警員邱瑞峰本(11)日6時30分在恆春鎮網紗里田園處許發現張O霞(38年次)正在捕捉中鳥仔踏之伯勞鳥,警方當場於紅色塑膠袋內查獲伯勞鳥10隻,並扣得捕捉工具(鳥仔踏)48支及網袋一個,案經嫌疑人坦承不諱,全案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移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該分局去年「護野鳥、反獵鷹」專案期間共查獲23件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案件,判決結果陸續出爐,其中有多起案件被判處6月以上有期徒刑,又以車城所查獲張嫌非法捕獵紅尾伯勞127隻,經法院判決有期徒刑2年有期徒刑為最重。
恆春警察分局長謝宗宏表示,依據屏東地檢署資料,去年違法捕獵1隻紅伯勞鳥判緩起訴2年,160小時義務勞務並參加法治教育2場;捕獵2隻紅伯勞鳥判有期徒刑8月,緩刑2年,並受40小時野生動物保育課程加上交保金動輒數萬元,非法捕獵,得不償失,在此呼籲民眾響應配合「不獵殺、不買賣、不食用」野生動物之三不政策,而警方查緝取締非法獵捕候鳥、野生動物案件也絕不手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