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10號里港交流道前設有地磅站,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李昆澤立委等關心里港地磅站之管制情形,特於104年1月5日邀請交通部吳次長盟分及高速公路局陳彥伯局長等相關人員,至屏東縣政府聽取「國道10號里港地磅管制作業」簡報,吳次長除慰勉高速公路局同仁辛勞外,也籲請載重車輛依規定裝載,以維護行車安全。
國道10號里港交流道於103年11月通車,銜接吉洋人工湖砂石車專用道,為加強重車管理,於里港交流道設置地磅站,地磅站上游設有大貨車過磅指示牌面,引導大貨車過磅,以避免超重車輛進入高速公路。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9條之2第4項規定:汽車裝載貨物行經設有地磅處所1公里內路段,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不服從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之指揮過磅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1萬元罰鍰,並得強制其過磅。
超載危及高速公路及其他用路人行車安全,且路面易遭超載車輛破壞,為維行車安全,高速公路局已持續加強宣導請載重車輛依規定裝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