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聯合國兒童基金會(UNICEF)的一份全球190個國家中,兒童受暴行為的分析報告顯示,2至14歲兒童(10億人)中,約60%的兒童受到來自父母的經常性體罰;而全球約1200萬名20歲以下的女孩,曾受到性侵害或性騷擾,也就是每十名女孩就有一名遭到性暴力!
山達基教會黃麗影講師針對兒童受虐狀況表示,雖然兒童體罰已被禁止,可是性侵、暴力情況仍未有大幅的改善,縱使民眾都知道人人都有權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但是常常卻因為某些情形而做出不理性的行為,最常出現的就是違反基本人權──不要有折磨。
為了讓「人權」真正能夠在莘莘學子心中萌芽及早了解屬於自己的人權,並且學會相互尊重,和平共處,2014年最後一天,人權志工受邀至高雄市苓雅區一所國小,教導該校中年級160位學生有關他們的人權,並透過實際案例與演戲來達到教育人權的目標。
該校生教組長表示:「教會的演講非常的獨特,這不僅能夠讓孩子輕一的了解人權的重要性外,更能夠提升班級的的和諧。非常有利於教師對班級的管理,期盼未來能夠持續與教會合作舉辦更多活動,教育下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