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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縣首件三合一選舉官司 廣告看板被拆按鈴控告
2009
09/18
18:33
天眼日報記者
黃義雄
苗栗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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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8 18:33
天眼日報記者 黃義雄 苗栗縣 報導

參加國民黨苗栗市長黨內初選失利的前苗栗縣議員彭維彬,18日上午到苗栗地檢署按鈴控告苗栗市公所清潔隊2名隊員違法拆除他的廣告看板,涉嫌竊盜與妨害自由,這是苗栗縣三合一選舉首件官司。

苗栗市公所清潔隊長18日聲明回應,讓市民鄉親了解事件全貌,不要被模湖焦點。為維護環境整潔及市容觀瞻,苗栗市訂有「苗栗市公所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除不動產仲介等同性質之行業廣告物外,需廣告者均需向苗栗市清潔提出申請並經許可始能懸掛,如為競選廣告更需依選罷法規定期限始能提出,彭先生未經申請及許可程序,也違反了自治條例規範,苗栗市公所為維護環境整潔,一定會依規執行拆除違規廣告。

彭維彬並宣布不計一切代價參選到底,他質疑國民黨黨內初選的公正性,決定退黨,以無黨籍身分角逐下屆苗栗市長,再度挑戰現任市長鄒玉梅。本屆市長選戰,彭維彬與鄒玉梅對決以2千多票落敗。

鄒玉梅回應說,是不是選舉廣告物,從看板內容「換市長,懇請支持彭維彬」就可明顯看出。依規定,選舉廣告物必須在選前10天才能懸掛。就算是一般廣告物,也要事先申請繳納保證金1萬元,待事後清除完畢再退費。她在黨內初選時懸掛競選看板,也遵守這項規定。

苗栗縣黨部強調黨內初選機制絕無偏袒任何人,主委李錦松說,中央黨部核定提名人選後會全力支持,對於有意違紀參選的同志將溝通、疏導。

彭維彬說,9月11日在苗栗市區懸掛的800面「換市長,懇請支持彭維彬」看板,全數被市公所清潔隊員以非選舉期間,不能懸掛競選廣告物為由拆除。

彭維彬說,換市長是每個市民任何時候都可以提出的訴求,並非市民不滿市政,要求換市長就成了候選人,何況他還沒正式登記為候選人,何來選舉廣告物?

彭維彬並質疑黨內初選民調樣本的代表性不足及黨員投票部份,有請客、整車載送黨員投票等傳聞,在初選落敗後請益地方前輩,決定為了市政進步、市民幸福,參選到底,將在國民黨處分他之前宣布退黨。

上傳時間:2009-09-18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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