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入

加入最愛
孩子雖小,也有人權
2020
08/25
19:46
公民記者
雨果
台中市
報導
分享
瀏覽 (3288) | | | |
2020-08-25 19:46
公民記者 雨果 台中市 報導

據報導,北部某實驗小學老師涉嫌虐童且長達2年,一名小學老師要求五年級學童於課後幫忙照顧自己的孩子,事後認為該學童沒善盡照顧責任,便拿鼓棒抽打他,甚至將其下體打至破皮,更疑刻意敲打骨折處,恐嚇「說出去,我就宰了你!」

由於國人人權教育的缺乏,導致上述的結果時有所聞,所以山達基教會人權志工們20日在台中市水利大樓廣場進行人權簽署活動,希望消除過去以來由於缺乏寬容與尊重所導致的問題。

志工發出一本很特別的手冊,叫做「什麼是人權?」,去教導民眾都擁有30條基本權利,也應該尊重他人有相同的權利。哲學家L. 羅恩 賀伯特先生說過:「人權必要落實,而不能只是理想。」藉由這項活動希望人們可以知道這些權利,來防止這類社會案件的一再發生。歡迎想瞭解「什麼是人權?」的朋友,上網搜尋更多人權訊息,網址:https://www.youthforhumanrights.tw/

上傳時間:2020-08-25 19:46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雨果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