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入

加入最愛
無業女子竊取香水等物 未結帳觸法
2009
09/30
20:39
天眼日報記者
陳玉芳
高雄市
報導
分享
瀏覽 (329) | | | |
2009-09-30 20:39
天眼日報記者 陳玉芳 高雄市 報導

小老百姓在人生旅途中,有時或感情受挫、身罹惡疾或遇經濟逆境,致精神恍惚,在精神耗弱下,不知不覺自身所從事之舉動行為因而觸法。苓雅分局長員警呼籲,家長應多關心子女身心狀況、日常生活情形,給予正確之品德教育及法律常識,以免一失足成千古恨。

大賣場助理楊0雄〈44歲〉稱,年輕女子張0辰於日前上午,於我所服務的大賣場內〈苓雅區大順3路〉,暗中取香水2瓶,唇膏3支,古典彈力夾2支,潤肌精1瓶,裝入袋子內,合計1,840元,未付帳逕從容迅速離開。原以為神不知鬼不覺,經報警方處理偵辦,為警伯依竊盜罪嫌移送法辦。

觸法無業女子張0辰〈31歲〉自述「我當時將該物品放置於袋子底層,忘記結帳,我沒有要竊取。因為我當時沒有東西可以裝,所以我將東西都放在我的包包裡面,所以店家才認定我有偷竊的行為。因家道中落,才饑寒起盜心,其所竊取之化妝品乃供自己使用。因早上忘記吃藥,迷迷糊糊才做傻事,希望法官能給自新機會」。

苓雅分局員警表示,籲請民眾之住宅、商店平時應保持警覺性,注意是否有歹徒事前觀察作案地形,敦親睦鄰,聚集店面之人潮,使歹徒不敢冒然以身試法。居安思危,可考慮加裝監視器,警民連線或保全系統、僱請警衛人員更佳。住家店舖不要久置大筆現金,遇有提領大量現金時,可以電話請求當地派出所警察護送返家。

上傳時間:2009-09-30 20:39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陳玉芳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