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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政府積極重新清查低收入戶未通過案件
2009
02/28
18:03
天眼日報記者
蔡秀芬
屏東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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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28 18:03
天眼日報記者 蔡秀芬 屏東縣

內政部調整今年貧窮線,導致部分民眾低收入戶資格被取消,經屏東縣政府反映後日前回復原有認定標準,縣府已積極辦理清查及複審作業。

縣政府社會處指出,內政部調整貧窮線,低收入戶最低生活費由原來的每人每月9,666元調整為9,829元,導致部分民眾遭取消資格無法獲得補助,生活陷於困境之情形。

社會處說,縣長曹啟鴻接獲民眾陳情中低收入戶門檻太高,指示該處向內政部反映,內政部於日前回復原有認定標準,所以必須重新清查,已函請鄉鎮市公所以調整後之最低生活費9,829元重新初審低收入戶未通過之案件,送縣府複審。

另依低收入戶最低生活費標準審查的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生活補助、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中低收入戶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及特殊境遇婦女緊急生活扶助未通過之案件,也一併清查。

上傳時間:2009-02-28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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