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國家公園已獲行政院核定
行政院於28日函示核定內政部提報之「台江國家公園計畫」,日後將成為台灣第8座國家公園,台南市各界多年來努力已獲致成果,將可有效保存台江地區先民移墾歷史場域、珍稀濕地生態及漁、鹽業襲產,達成生態永續之目標。
全案由內政部陳報行政院,並經經建會審查後,最後由行政院核定,定案陸域面積約4,905公頃,海域面積34,405公頃,計畫面積合計39,310公頃;計畫範圍包括:
一、陸域部分:臺南縣內包括七股潟湖(青山漁港南堤以南、七股潟湖堤防道路以西)、台61線預定道路以西之黑面琵鷺保護區。臺南市則包括四草野生動物保護區、海岸防風林、鹿耳門溪周邊及嘉南大排與鹽水溪所圍塑之公有地區域,與先前市府推動提案之方向相同。
二、海域部分:包含陸域範圍向海域延伸20公尺等深線,另包含漢人先民渡台主要航道中東吉嶼至鹿耳門段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