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證明效期展延,牌照稅同步續免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有關身心障礙證明效期於110年5月14日至110年10月31日屆滿須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者,該縣社會局統一延長至110年12月31日,為保障身心障礙者(下稱身障者)權益,該局已核准供持有上開身心障礙證明之身障者使用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期限會同步主動續免至110年12月31日,身障朋友可安心在家防疫,不必擔心未及時辦理致中斷免稅優惠。
該局進一步說明,該縣車輛若持上開效期屆滿但未註記延期之身心障礙證明申辦免徵使用牌照稅,該局會逕洽主管機關進行身障者資格確認,落實保障身障者權益。
如您對使用牌照稅相關事項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76969或05-3620909轉分機724、726、721、734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