苓雅分局三多路派出所於日前深夜,循線在三多一路附近逮捕正在盜刷他人信用卡黃00一人。經員警擴大偵辦後,嫌疑人坦承連續竊盜七件,乃依竊盜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嫌疑人黃00(30歲)自述「於98年10月起至今,經常在轄區四處尋找目標,有時利用深夜打開路邊汽車竊取收音機、駕照等物,或使用鑰匙打開機車置物箱行竊,甚至進入網咖趁他人睡覺時行竊財物。竊盜所得,有時物品拿去變賣,或持信用卡至賣場盜刷財物。因失業饑寒起盜心,希望法官能原諒一次」。
據該被害人簡00稱「於98年10月1日23時許,銀行通知我失竊之信用卡在三多一路被盜刷,經報案,幸三多路派出所員警積極偵辦,順利逮捕小偷。小偷沒良心又缺德,自作孽不可活。真是老天有眼,法網恢恢」。
竊盜案件是目前強化治安的重點查緝工作,苓雅警分局員警語重心長表示,進入網咖不要攜帶貴重財物或信用卡等證件,最好不要在網咖內睡覺。機車置物箱內也不要放置貴重財物,以免遭竊。苓雅分局將針對轄內各治安死角加強查緝竊盜,落實降低民眾深惡痛絕的竊盜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