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斗六市一家牛仔服飾店於98年9月29日下午14時發生竊案,1名口戴口罩,身材肥胖之女子,於該店門前觀看店家以人形模特兒展售之外套後,竟趁店家不注意時,強行拉下取走,案發後店家不甘損失,遂向媒體公佈錄影帶畫面,清楚拍下竊嫌身影,希望有民眾出面指認。
經電視媒體公佈竊嫌影像後,刑警大隊眼尖員警看見電視中竊嫌身影,一眼就認出係去年底曾行竊服飾店之廖姓嫌犯所為,只是嫌犯體型突然變胖近40公斤,雖不太敢相信但經調閱相片分析比對後仍確認係廖女所為,即迅速前往竊嫌斗南鎮家將其逮捕到案,依法移送法辦。
廖嫌到案後驚訝的表示,在家中觀看電視,看到媒體披露其行竊畫面後得知其竊盜犯行曝光,便於日前12時37分將行竊之外套丟於店家門口,以為犯行神不知鬼不覺,當警方到達其家中表明來意時當場俯首認罪,據廖嫌家人表示廖嫌已罹患憂鬱症多年,偷竊成痴,每每犯案後家人總是以數倍價差賠償於被害人,至今已替廖嫌賠償5、6拾萬元,廖嫌之竊案行為已成為其家庭重要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