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據點請依「衛生福利多元預防社區式活動因應COVID-19 防疫管理指引」自行完成「因應 COVID-19 防疫管理查檢表」並報本府備查後,即可逐漸恢復提供服務。 二、本府同意備查開放後,於二級警戒期間,有提供餐飲服務之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含巷弄長照站),不得內用,可採領餐方式。 三、落實實聯制(長輩、服務人員、訪客等)登記及據點長輩每日健康管理暨監測。 四、請賡續建置完備「健保卡資訊化報到作業」,以因應日後據點開放事宜。 五、各項措施將依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做滾動式修正。 苗栗縣政府社會處關心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