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藉口看手機卻偷手機,監視器全都錄
2009
10/14
15:36
天眼日報記者
田美嬋
嘉義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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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14 15:36
天眼日報記者 田美嬋 嘉義市 報導

有毒品刑案紀錄的女子林○娟(65年次),昨(13)日下午15時許至嘉義市新民路附近的通訊行,要請店員幫手機貼上螢幕保護貼,在等待時發現一支手機不錯,遂請店員將置放於玻璃櫃中的手機取出供其觀看,再趁店員接聽電話之際,順手牽羊將價值新台幣4990元的手機放入自己的手提袋中,僅付清保護貼金額後即神色自然的離去,自以為神不知鬼不覺,殊不知其行徑已被通訊行內的監視系統所鎖定。

當店員發現時立即報案,請轄區八掌派出所處理,所長簡政哲悉後立即指派警員黃智輝、孫義雄深入了解案情,輔以店家所提供的監視畫面鎖定犯嫌特徵,過程中店家接獲位於嘉義縣水上分店來電,表示該名竊嫌攜帶遭竊手機前往購買相關配件。員警接獲消息認為機不可失,在所長簡政哲指揮之下,立即前往水上鄉分店,經調閱監視器確認該名購買配件女子確實為今日下午偷取手機竊嫌,便於店家四周埋伏,待該竊嫌前往取貨時,當場逮捕林嫌,起出下午遭竊之手機。

警方將其帶回詢問,由於當場查獲贓物,林嫌坦承犯案不諱。詢問其偷竊原因,林嫌告知警方:「因見店員忙碌,一時貪心便將手機據為己有。」店家見林嫌神情恐慌,且頗有悔意,曾一度向員警表示不願追究該嫌之竊取行為,但因其行為已經觸犯法律,全案仍依竊盜罪嫌移送。

第一分局長劉印宮表示,民生竊盜案件之防制是警察責無旁貸的職責,本次竊盜案件能於短短六小時內破案,除員警之積極偵辦案件外,更有賴於民眾的協助與合作,使竊賊束手就擒。希望民眾若發現不法請立即打110報案專線,警民攜手合作打擊犯罪,共創安和樂利的生活環境。

上傳時間:2009-10-14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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