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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聯結車撞擊機車,機車騎士遭碾壓,當場死亡
2009
10/19
21:28
天眼日報記者
王時榮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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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19 21:28
天眼日報記者 王時榮 高雄市 報導

本(10)月17日22時30分許,在高雄市前鎮區中山四路、中平路口發生一起營業半聯結車與2部機車撞擊之交通事故,其中1名機車騎士張簡00遭聯結車碾壓,當場死亡;另1名機車騎士梁00僅車輛受損,幸無大礙。市警局交通大隊初步調查結果,聯結車駕駛人經檢測無酒精濃度反應,並無酒後駕車情形;有關確切肇事責任,交通大隊正積極調查,並配合調閱附近路段監視錄影畫面及查訪目擊證人,還原事故真相。

本件交通事故發生於本月17日22時30分許,營業半聯結車沿中山四路由北向南行駛,2部機車均沿中平路由西向東行駛,雙方於路口撞擊致生交通事故,經查該路口為號誌化路口,疑係一方闖紅燈肇事所致。

市警局交通大隊長汪忠榮再次呼籲,於號誌化路口發生之交通事故以號誌轉換之際居多,駕駛人行經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應確實遵守號誌管制,尤其號誌於綠燈轉變為黃燈之際,駕駛人應以即時減速停等為原則,避免加速通過發生危險;另橫向道路之駕駛人因確實待號誌由紅燈轉換為綠燈,並注意左右有無來車後,方起步通行,切勿於橫向道路尚黃燈時段即搶越通過;「紅燈停,綠燈行」是我們時常教育下一代的交通常識,希望用路人能身體力行,多幾秒等待,就少幾分危險。

另經市警局分析,大型車肇事原因以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超車未保持適當間隔、變換車道不當、超速、闖紅燈、行近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逆向行駛、違規停車、裝載貨物不穩妥等為主;市警局交通大隊長汪忠榮提醒各位大型車駕駛人,大型車車體龐大,視覺死角多,駕駛人行車應隨時注意車前及週邊狀況;進行超車動作時,應考量氣流效應,與他車保持適當之安全間隔;左、右轉彎、變換車道時,應善用後視鏡,並注意內外輪差及後視死角,另車體應依規定加裝防捲裝置,避免機車、腳踏車及行人捲入輪下;行駛至動線複雜之交岔路口,更有減速慢行及暫停讓行人優先通過之義務。

上傳時間:2009-10-19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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