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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三民二分局查獲地下油行,起獲私油21000公升
2009
10/23
20:10
天眼日報記者
陳玉芳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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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3 20:10
天眼日報記者 陳玉芳 高雄市 報導

高雄市三民二分局偵查隊於98年10月22日11時,在高雄縣橋頭鄉後壁田段**地號,查獲謝0錄等2人涉嫌從事地下私油販賣之不法行為,當場起獲地下私油21000公升暨單據58張等贓證物,帶返隊偵辦。

高雄市三民二分局偵查隊接獲檢舉,於高雄縣橋頭鄉橋橋新八路與橋新二路交叉口,在一建築工地旁有一違法地下油行涉嫌囤積柴油和汽油,且有大型遊覽車和大卡車會在該處停留加油,即組成專案小組積極查辦。案經專案小組於前往該處所進行偵查作為,發覺於高雄縣橋頭鄉橋新八陸和橋新二路有一建築工地正在興建透天別墅,而位於該處工地旁有一鐵皮屋搭建的疑似工寮之場所,為確認該處所內部之情形,隨即進入該建築工地內埋伏。果見該鐵皮工廠內有多部油罐車,且一旁有儲放柴油之油桶,更有加油槍之工具堆放於一旁,謝嫌將儲油槽設置於地底,上有加油器具,顯見內部儲放大量違法私油,但又未做任何安全設施亦無任何消防設施,該儲存處所未向縣政府主管機關核准及管理,明顯有違反公共危險之虞。且一旁緊鄰住宅區,謝嫌卻任意將易生危險之汽柴油任意堆放,罔顧一旁住宅區民眾之安危,遂於22日向高雄地方法院申請搜索票,將謝嫌2人逮捕到案。

經詢謝嫌兩人坦承販賣私油之非法行為,係將油罐車裝滿油後,載運外出兜售或至客戶指定工廠進行交易,交易金額比市價便宜,詢後將依違反石油法暨公共危險罪嫌函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上傳時間:2009-10-23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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