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入

加入最愛
屏東縣府呼籲菸酒販售業者販賣合法酒品
2009
10/25
19:52
天眼日報記者
高春霖
屏東縣
報導
分享
瀏覽 (305) | | | |
2009-10-25 19:52
天眼日報記者 高春霖 屏東縣 報導

秋末冬初,時值傳統冬令進補時節,民眾使用酒品需求量大增,為健全菸酒產銷秩序,維護消費者安全需要,請餐飲商店、傳統雜貨店、傳統市場、百貨公司、量販店、超級市場、五金大賣場、黃昏市場及夜市等場所之菸酒販售業者,應使用及販賣合法業者產製米酒,並拒絕來路不明或價格偏低顯不合理之酒品,以保障消費者使用酒品之安全。

上傳時間:2009-10-25 19:52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高春霖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