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警察局刑事小隊長李明樹榮獲98年傑出貢獻獎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小隊長李明樹參加98年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選拔,經考試院組成評審委員會審議,業經核定為98年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得獎人。考試院訂於98年12月4日下午1時40分舉辦表揚大會公開表揚得獎人之傑出貢獻。
小隊長李明樹97、98年間破獲多件重大刑案,對於維護社會治安有卓越貢獻,其中97年1月24日偵破王○興非法持有槍械案,查獲HK4型90手槍、貝瑞塔制式點二二手槍、子彈數發。97年1月25日偵破洪○訓等6人涉嫌經營地下錢莊、暴力討債,收取30至60分的高利,吸取青少年從事暴力討債,被害人達二百餘人,多已離家躲避,不法獲利達千萬元以上。98年1月20日偵破「治平專案」掃蕩對象林○義等5人犯罪集團,涉嫌於左營高鐵站前以暴力毆打等方式恐嚇或驅趕未按月繳納會費的計程車司機,一舉將林嫌等5人查緝到案。98年6月18日偵破方○慶為首詐騙集團,詐騙大陸地區人民,從中獲益甚鉅,起獲詐騙用語教戰守則、網路電話閘道器19台及大陸地區人民帳戶資料等贓證物。小隊長李明樹戮力從公、查舉不法,對維護國家安全、社會安寧有重大貢獻,獲頒98年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實至名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