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警察局第二分局新南派出所於11月05日21時40分許據報芳興街○號發生家暴案件,警方到達時加害人許○宗(48年次)立即逃竄至該址3樓鐵皮屋頂,並揚言若警方上前即要跳樓自殺,警方見狀為顧及許姓加害人安全,遂立即通報消防人員前來協助搶救,並將被害人劉女送醫救治,此時許嫌因酒精催促下,於該址鄰居屋頂遊走,拒絕救護,警方於23時40分見許嫌於屋頂睡覺,立即會同消防人員爬上鐵皮屋頂制伏,經查許嫌有酗酒習性,並長期酒後施暴於家人,其妻子隱忍已久,今飲酒後又對其配偶施暴,令被害人傷心欲絕,對其提出告訴,全案偵訊後依傷害、家暴罪嫌移送法辦。
嘉義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李沐汕表示:現實生活中,確實有婦女因囿於傳統孝德觀念而不想通報、不願面對或低調吞忍之情事,為防止家暴案件發生,受暴婦女應勇於出面檢舉,避免暴力事件再度發生,並呼籲社會大眾如發現身邊有疑似家暴之案件,可撥打113婦幼保護專線進行通報,協助家暴被害人脫離受暴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