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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於日前美國媒體 CNN 報導:臺灣交通險象環生,如同「行人地獄」,縣警局為提升行人通行安全,26日16時結合新竹區監理所及轄區竹北分局在竹北市光明六路與縣政九路(家樂福商圈)行人穿越道與行車轉向交織頻繁處進行路口停讓交通安全宣導,藉此提醒用路人駕駛車輛行經行穿道應禮讓行人優先通行,推動停讓文化等,以破除行人地獄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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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因國內行人事故率高,交通部業已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並自112年3月31日實施,針對汽機車不禮讓行人部分重罰,若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及轉彎時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將由現行小型車處罰2,000元、大型車處罰2,800元,一律提高為最高額3,600元處罰,機車維持1,200元。本局將於5月份起開始實施「行人安全大執法專案」,針對車輛不停讓行人優先通行及行人違規等重點項目加強取締,希望透過執法手段降低行車事故,以維護行人及其他用路人通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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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警察局交通隊隊長魏才淋呼籲:因道路交通環境複雜,行人要隨時注意周遭之人車動態,並遵守交通規則,提高自身防禦駕駛觀念,以保護自己與他人行的安全;另汽(機)車駕駛人接近路口時應減慢速度、擺頭察看左右有無人車,遇有行人應禮讓行人優先通行,養成良好的行車習慣,共同創造優質的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