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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望安分局至望安岩川餐廳宣導酒後不開車及騎乘機車要戴安全帽
2009
03/04
05:30
天眼日報記者
李明政
澎湖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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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04 05:30
天眼日報記者 李明政 澎湖縣

為加強警民關係及宣導民眾酒後不開車及騎乘機車要戴安全帽,東垵派出所所長林志仁昨日假社區舉辦鄉民活動之便,向在場的與會鄉民宣導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等交通安全觀念。同時也向在場的鄉民宣導如何預防詐騙.竊盜等觀念,林所長表示由於酒後肇事事件頻傳,未戴安全帽以致發生交通事故嚴重傷害,望安警分局發動派出所及交通小隊員警,至望安岩川餐廳做交通安全宣導,以提醒駕駛人勿酒後開車,及騎乘機車要戴安全帽。

望安警分局長鍾孝平指出,據全國交通事故統計資料顯示:「造成傷亡之交通事故,其中因酒醉駕車失控者占三至四成」,造成民眾傷亡、無數家庭破碎,因而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條文已加重酒後駕車罰責,提高為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鑑於澎湖地區酒後駕車肇事事故頻傳,所以警方除宣誓全力執法,以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外並柔性呼籲公司、機關於舉辦餐宴後,應遵守交通規則,酒後不開車,讓參與民眾能平安回家,順利返回工作崗位。

分局長鍾孝平說,為達到「零酒駕」目標,警分局除加強酒測勤務密度外,並柔性呼籲民眾應遵守交通規則,酒後不開車,如需警方協助本分局將貼心為民服務,有需要的民眾請撥打06-9991343或請餐飲業者協助代叫計程車,駕駛人記得「醉不上道」及「指定安全駕駛」以免受到重罰。

上傳時間:2009-03-04 05:30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李明政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電視國際台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