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寮鄉橋頭村雲一號聯外道路,於3月2日10時許發生小貨車肇事逃逸案,警方出動大批警力調閱轄內所有監視器,橋頭派出所所長丁聰編鍥而不捨查訪中,發現設籍嘉義縣的RS-○○75車輛可能涉案,所長丁聰編率領警員李瑞益越轄找人,於2日23時30分將犯嫌吳○宗(男、嘉義縣)逮捕歸案。
自小貨車駕駛吳○宗於3月2日10時許,行經麥寮鄉橋頭村雲一聯外道路與台17線路口時,與一部輕機車VQS-○○9發生擦撞,造成林姓婦人受傷,駕駛並未下車查看隨即揚長而去。橋頭派出所獲報後立刻出動線上警網前往處理,受傷婦人向警方說對方是一部小貨車,但未看清車牌號碼,警方請橋頭村長許智鈞協助調閱轄內所有監視器,員警分批監看尋找蛛絲馬跡。在錄影帶中發現一部自小貨車可能涉案,但無法看出車牌號碼,所長丁聰編並不氣餒,出動所有員警查看台17線沿路監視錄影帶,並親自前往彰化縣西港派出所請求協助調閱監視器,經員警們過濾上千部自小貨車,發現設籍嘉義縣的RS-○○75自小貨車可能涉案,丁聰編立刻與警員李瑞益趕往嘉義縣鹿草鄉,秉持勿枉望縱的精神,希望能將肇事者逮捕歸案。
丁、李二人至車輛設籍地,發現RS-○○75自小貨車右側油箱有一道新刮痕,與被撞之輕機車所受撞擊點高度吻合,丁聰編入屋內訪查請駕駛人吳○宗回所內說明。回所後,丁聰編為求慎重,先行播放車禍事故現場錄影帶畫面請吳○宗觀看,確認是否是他的車,吳○宗看到監視器畫面臉色凝重、說不出話,丁聰編追問是不是他開的車?吳嫌自知難逃法網,坦承因一時大意而鑄下大錯。
本案在員警努力不懈追查、群策群力合作下,於當日宣告破案,讓受害者感到寬慰。丁所長提出呼籲,發生車禍一定要報警處理,勿抱持僥倖心態,法網恢恢、疏而不漏,行惡者必將受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