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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11公里不能通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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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11公里法律能不能通融一下?
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第1項第11款規定,行車速度超過速限未逾10公里,且未影響安全者,得實施勸導免予舉發,區間測速等同於一般測速執法設備,自適用上揭規定,警察機關尚無權責自行提高寬容值,且會牴觸中央法規。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29&flno=12
主張雷射測速槍有+2km/h誤差!超速11公里求撤罰 被法官打槍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387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