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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分局新工派出所於113年4月27日11時許接獲超商報案,稱遭一名身穿雨衣持刀男子恐嚇,要求店員將收銀機內現金交付,該名男子得手新臺幣1萬1,000元後隨即離去。新湖分局獲報後成立專案小組偵辦,經查訪、調閱監視器畫面,即時鎖定犯嫌身分逮捕到案,起獲做案用的鐮刀、雨衣、衣物及手機,全案詢後依刑法恐嚇取財罪嫌移送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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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發生於週末早上市區的便利商店,林姓男子(65年次)走進便利商店,趁店內無其他消費者之際,持刀恐嚇店員交付收銀機內財物,店員心生畏懼遂將收銀機內現金交予男子,男子得手後隨即離去,並將所得之贓款拿去購買手機。新湖分局專案小組立即查訪、調閱現場監視器,抽絲剝繭掌握犯嫌身分,於案發2小時火速將犯嫌逮捕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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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分局長黃政龍表示,轄區不容許暴力取財犯罪案件發生,警方將持續打擊不法,也提醒民眾、商家勿掉以輕心,以免遭歹徒覬覦,如發現有可疑之不法情事,務必撥打110,全民共同維護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