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遏止各大專院校週邊影印店非法影印教科書行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於98年3月4日上午10時,發動「教科書非法影印」查緝專案行動,由檢察官謝雯璣指揮嘉義市政府警察局針對轄區可能非法影印教科書處所,由刑警大隊及第二分局組成專案查緝小組,動員刑事、制服警力計24名,分赴學○印物社等6處店家,執行查察取締行動。
本項專案由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李沐汕、刑警大隊副大隊長黃東慶陪同謝檢察官在嘉義市警察局第二分局舉行勤前教育,就執行目的、法令依據及執行技巧指示各查緝人員,務必依法落實執行,展現政府「保護智慧財產權」之決心,並請轉達各影印店接受影印教科書時,一定要請當事人提供著作權人之同意書或取得授權,始得代為影印;再對業者宣導切勿為客戶下載軟體或盜拷任何未經授權之著作,以免觸犯著作權法第3條及91條之罪嫌,專案於12時結束未發現教科書非法影印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