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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毒中的通緝毒梟 遭竹南警方連開4槍後順利逮捕
2009
03/05
01:11
天眼日報記者
黃義雄
苗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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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05 01:11
天眼日報記者 黃義雄 苗栗縣

販毒中的通緝毒梟遭竹南警方連開4槍後順利逮捕

苗栗縣警察局竹南警分局員警於4日接獲線報,與正在進行毒品交易的毒品通緝犯展開一場激烈的追捕行動後,警方連開4槍,方將兇悍頑劣的通緝毒梟順利逮捕歸案,全案由竹南警分局持續擴大偵辦中。

竹南警分局5日指出,擔服98年3月4日12-20時肅竊查贓勤務的竹南警察分局竹南、大同派出所巡佐黃金發、張志欽、李毓鵬、警員陳有然,於16時許接獲1件毒品交易線報,4警抵達現場後,發現與情資相符的自小客車,乃由正在進行毒品交易的黎姓毒品通緝犯所駕駛,警方明確分配任務後,由2警先行上前出示證件表示盤查,另2警則在現場埋守監控,不料該嫌不但拒絕受檢,竟還開車衝撞1名員警致腳踝受傷後迅速駕車脫逃,現場埋守監控的兩警見狀後,立即驅車尾隨在後,同時通報警力支援。

警方趁黎嫌於路口減速停車時準備進行逮捕,但該嫌仍然表示拒捕,反而加速倒車欲衝撞員警,警方於急迫中對空鳴槍1槍仍無法制止後,遂又對該車左前輪連開3槍,惟頑劣的嫌犯仍持續拒不停車並加速逃逸。

經過一場激烈的追捕過程後,機警勇敢又訓練有素的竹南員警仍全力以赴繼續的追捕兇悍嫌犯,直到該嫌因左前輪爆胎後無法逃逸,方將該頑劣兇悍的通緝毒梟順利逮捕歸案,並同時起出一批毒品及吸食等器具。

竹南警察分局長賴宏豐表示,本案員警使用警械時機,均依警械使用條例之規定使用警械,並已注意勿傷及其人致命部位及其他人,未造成人員受傷。警方對於本案不排除尚有其他涉及大小宗毒品買賣的嫌疑對象在逃,全案將依法擴大追查續辦,以貫徹目前政府提倡「反毒總動員」的決心。

上傳時間:2009-03-05 01:11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黃義雄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電視國際台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