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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南警分局長張明忠攜手電台 教你輕鬆防詐騙
2024
11/19
16:52
天眼日報記者
蔡鳳敏
新北市
新聞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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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16:52
天眼日報記者 蔡鳳敏 新北市 新聞發布

教你輕鬆防詐騙 (2).jpg頒感謝狀.jpg斗南警分局長張明忠攜手電台 教你輕鬆防詐騙.jpg【天眼日報記者蔡鳳敏/雲林縣報導 為因應政府新修正「打詐新四法」的「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加強跨部會合作,從源頭預防詐欺、加強打擊力道,並提升詐騙犯刑責,雲林縣警察局斗南分局分局長張明忠與新雲林之聲廣播電台FM89.3聯手合作,共同製作一系列反詐騙宣導音檔,內容涵蓋常見的詐騙手法、防詐技巧等,將正確的反詐騙知識傳遞給每一位聽眾,共同守護民眾的財產安全。

        分局長張明忠表示,感謝新雲林之聲廣播電台FM89.3長期以來對警方反詐騙工作的支持。本分局將持續透過電台廣播、社群媒體、電視牆等多種管道,深入社區,將反詐騙觀念傳遞給每一位民眾,共同打造一個無詐騙的安居樂業環境,另行政院為強化打擊詐欺犯罪,積極推動各項防詐措施,成立「打擊詐欺指揮中心」,並推出「打詐儀錶板 https://165.npa.gov.tw/#/article/1/1564」。透過視覺化的圖表,民眾可即時掌握全國及各縣市的詐騙案件通報數、財損金額、警方查緝成果等相關資訊,及每日案例資料區,讓民眾清楚了解各類詐騙手法及常見詐騙管道,以便及早防範。

          根據《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若同一詐欺行為詐騙金額達新臺幣1,000萬元以上者,最重可判處12年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臺幣3億元以下罰金。三人以上犯刑法加重詐欺罪或成立境外機房,再加重2分之1刑責,以嚴懲詐欺犯罪並保障人民財產。

       分局長張明忠提醒民眾面對網路廣告、手機簡訊或LINE所傳送的不明訊息及連結,務必秉持「不接」陌生來電、「不聽」投資明牌、「不點」未知連結、「不傳」個人資料、「不信」可疑資訊等「5不」原則,就能避免遭詐,如遇可疑情形,請直接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至臨近的警察機關尋求協助,多一分求證、少一分損失。


上傳時間:2024-11-19 16:52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蔡鳳敏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電視國際台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