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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借補助造林節能減碳 苗警請林農小心!
2009
03/07
00:52
天眼日報記者
黃義雄
苗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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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07 00:52
天眼日報記者 黃義雄 苗栗縣

假借補助造林節能減碳苗警請林農小心!

苗栗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6日表示,邇來偶有民眾詢問有關掮客遊說「造林減碳補助」事宜,其對象以山村私有林農或國公有租地承租人居多,掮客打著「造林減碳補助」之口號行騙,宣稱可以協助林農申請加入造林計畫,要求林農填具「委託代辦節能補助申請授權(同意)書」或「專任委託代辦節能補助申請同意書」,並提供土地清冊、地籍圖、地主授權書及租地造林契約書等資料,即可於簽約後45天後領取補助款等等詐騙行為,苗栗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提醒林農切勿上當受騙。

刑事警察大隊指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現行推動綠色造林計畫主要包含山坡地及平原地區,其中「獎勵輔導造林辦法」以山坡地為對象,每公頃20年合計獎勵60萬元獎勵金;平原地區推動「平地造林計畫」,每公頃20年給予180萬元直接給付及獎勵金60萬元,合計240萬元;但不論「獎勵輔導造林辦法」或「平地造林計畫」,其獎勵金均是以新植開始,也就是從小樹栽培才算。

刑事警察大隊表示,至於申請程序,私有土地由鄉(鎮、市)公所受理,國有林租地造林地由林務局林區管理處各工作站受理,不可能交由民間團體代辦,更不可能有收取代辦手續費等情事,而且核准之案件,必須由各林業主管機關每年檢測合格後,獎勵造林人才可逐年受領獎勵金或直接給付,絕無至少補助80萬元基準之情事。

刑事警察大隊說,臺灣目前尚無規劃碳排放權交易制度,為避免林農之恐慌及受騙,如有遇到此類事件,應先至各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或林區管理處工作站詢問,千萬不要將國民身分證、印章或個人帳戶等基本資料或物件,提供給來歷不明之團體或個人,以免上當受害。

上傳時間:2009-03-07 00:52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黃義雄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電視國際台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