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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縣警察局提醒民眾騎乘自行車注意事項
2009
12/05
16:36
天眼日報記者
呂芳芳
台東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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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05 16:36
天眼日報記者 呂芳芳 台東縣 報導

隨著環保減碳的意識?頭,政府亦提倡以不產生污染的自行車作為短程替代交通工具,或以達到休閒運動目的風氣逐漸增加,自行車交通安全更要格外重視。

自行車車體積小,物理重心較高,在車流量大的街道上,需注意的事項如下:一、保持煞車、鈴號、燈光及反光裝置等安全設備良好與完整,夜間騎車時應開啟燈光。二、配戴安全帽、護肘、護膝等安全裝備。三、不可騎在人行道或快車道,不得任意穿越快車道。四、按遵行之方向行駛且比照機車採兩段式左轉。五、自行車不可雙載。六、下坡路段減速慢行。七、時速不得超過25公里/小時。

自行車係以人力作為動力之交通工具,騎乘自行車行駛於快車道是非常危險的行為,後方車輛恐因閃避不及或未注意前行車輛而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騎乘自行車時除應小心駕駛外更應緊靠道路右側行駛。此外,避免在騎樓騎乘自行車,以免有碰撞物體摔倒的可能。

另外在市區騎乘自行車要特別注意大客車及貨車,由於自行車體積小且重心較高因此穩定性較差,在大型車輛經過時候容易因所產生的氣流捲入,造成行車不穩定,或因大型車輛轉彎時所造成的內輪差導致危險。因此在路上如果遇到大型車輛經過時應遠離或緊靠路邊停,待車輛通過後再通行,以免發生危險。

上傳時間:2009-12-05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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