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路權,自96年11月1日起開放,除另有規定外,比照小型汽車路權行駛。
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在省道及一般道路,除有特別規定外,行駛之車道比照小型汽車,不能行駛機車專用道或機車優先道,在路口左轉時,不需兩段式左轉,可由快車道或內側車道直接左轉。
臺東縣警察局除持續加強規劃勤務,並針對酒後駕車、闖紅燈、嚴重超速、逆向行駛、左轉未依規定、違規停、讓規定、機車行駛禁行機車道、機車不依規定兩段式左轉及未依規定戴安全帽等9項惡性交通違規行為列為取締重點,並在此呼籲駕駛人遵循自律,應遵守「路權」規定,相互禮讓,避免交通違規,以維行車安全及順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