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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章魚之生態永績澎湖縣府預告章魚禁漁期
2009
03/06
04:13
天眼日報記者
鄭文琳
澎湖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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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06 04:13
天眼日報記者 鄭文琳 澎湖縣

為保育及維護澎湖縣特有種章魚資源之永續利用,縣府公告從3月29日?4月12日,為期二週之章魚禁漁期,禁漁期期間,一律禁止採捕章魚。

為保育澎湖縣特有種章魚之永續利用,縣府籲請民眾共同參與保育工作,一同戮力於澎湖特有種章魚保育,另澎湖縣非法捕魚查緝小組於禁漁期期間採不定期出勤查緝違規採捕章魚之行為,請各位漁友告知親友,凡違規採捕被查獲者,依漁業法第65條第5款規定,可處新臺幣3萬元之罰鍰,請民眾共同遵守。

上傳時間:2009-03-06 04:13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鄭文琳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