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日報記者蔡鳳敏/雲林報導】為維護行車安全,嘉義區監理所雲林監理站提醒車主,應依規定辦理車輛定期檢驗。未依期限完成定檢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新臺幣900元至1,800元罰鍰;逾期超過6個月仍未檢驗,將註銷車輛牌照,影響用車權益。
雲林監理站表示,自用小型車出廠滿5年後,每年應定檢1次;出廠滿10年後,每年須檢驗2次。車主可透過行車執照、監理服務網或監理服務App查詢定檢日期,並申請簡訊或推播提醒,避免錯過檢驗期限。
雲林監理站也特別提醒,監理機關寄發的定期檢驗通知單僅屬提醒性質,並非法定通知要件,因此車主不得以未收到通知為由主張免罰。依規定,車輛應於定期檢驗日期前後1個月內完成檢驗,建議民眾提早安排至各地代檢廠或監理機關辦理,以維持車輛安全性能,避免因逾期受罰或遭註銷牌照。
雲林監理站呼籲,善用監理服務網、簡訊通知及監理服務App等數位工具,主動掌握定檢時程,不僅可保障自身行車安全,也能避免因逾期檢驗而影響用車權益。如有相關疑問,可洽雲林監理站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