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憂鬱槍械嫌犯載冒稱肝癌強盜通緝犯逛大街,警方眼尖逮捕
2009
03/06
22:08
天眼日報記者
田美嬋
嘉義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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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06 22:08
天眼日報記者 田美嬋 嘉義市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八掌所所長簡政哲與該所警員李安翔、鄭一信等3人執行昨3月5日巡邏勤務,於21時30分許行經嘉義市西區民生南路段時發現車號WGB-5○○號之白色輕機車,車牌英文W字毋以綠色膠布張貼,致使該車車號無法完全辨識,顯為可疑,所長簡政哲遂指揮員警尾隨至民生南路455巷54號前予以攔停,盤查駕駛男子賴○仁(63年次,有傷害、詐欺刑案資料),及後座乘載男子林○富(52年次,有殺人未遂、強盜刑案資料),當場於賴嫌身上背掛之黑色皮包內查獲2顆90槍子彈,後又發現林嫌為強盜案通緝犯。

警方將兩人帶返所調查後,發現賴嫌皮包內除有2顆子彈外,另有許多藥丸以葯盒分裝,賴嫌稱係其多年來受憂鬱症所苦的藥物,另外林嫌在現場隱匿身分自稱林清山,員警發現其眼神不定,疑點甚多,乃運用警政系統及再三盤問,林嫌見無法圓謊,方坦承係為意圖規避警方查緝,而冒名使用其罹患肝癌之兄長身分,且於4年前即因強盜案受通緝逃往中國大陸,直至98年底得知兄長罹患肝癌才返台。警方深入了解後,賴嫌與林嫌才吐實,兩人於嘉義市西區民生南路段附近徘徊,係在勘查地形,尋找作案目標,惟尚未犯案,即被警方查獲,賴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使用條例報請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另林嫌強盜通緝犯移送嘉義地方法院。

嘉義市長黃敏惠於獲報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員警能在犯罪尚未發生時,即反應靈敏,主動查察可疑人士,積極防止刑案發生,甚表欣慰,立即請警察局長劉柏良轉達慰勉之意。第一分局長劉印宮表示警察打擊犯罪責無旁貸,而即時預防犯罪發生比刑案發生後再破獲更有具體意義,不但免除民眾生命財產受危害,更能有效淨化社會治安,立下警察預防犯罪的最佳典範,更期許嘉義市全體警察同仁,各職所司,攜手合作打擊犯罪,共創一個安全、善良、健康的美麗「嘉」園。

上傳時間:2009-03-06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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