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捷運R9站2號出口於本(12)月22日22時55分,疑遭不明歹徒持空氣手槍射擊第11塊玻璃破裂,捷運員工於98年12月23日00時許發現,報請該局捷運警察隊及新興分局偵辦。
新興分局專案小組隨即調閱監視錄影器,發現4名男子分乘2輛白色重型機車涉有重嫌,其中3名男子於犯案隔日早上亦分乘同樣之機車重返現場,觀察警方處理情形其中一名男子面貌,已清楚被路口監視器清楚錄下,歷經多日來追查調閱監視器畫面確認濮姓少年(81年次)及陳姓少年(82年次)涉有重嫌,惟二人因家庭因素輟學且行方不明。復經清查二人之交往關係,循線至高市三民區愛河之星公園發現該2輛機車,並於現場查獲陳姓、濮姓、莊姓等3名少年。陳姓少年坦稱於案發時,搭乘莊姓少年(82年次)所騎乘之白色重型機車(未懸掛車牌),夥同另名陳姓少年(82年次)騎乘另白色重型機車搭載濮姓少年,由陳姓少年提議一同出遊,測試剛購買之空氣手槍威力,行經高雄捷運R9站第2號出口時,由陳姓少年持槍向玻璃射擊,而犯案之手槍於案發後,因覺該支手槍有些許故障,即交由另陳姓少年轉交沈姓少年(83年次)攜至玩具槍店修理,店員告知該槍因瓦斯罐過緊,威力過大,致該槍零件已經故障。陳姓少年坦承於本(12)月29日22時許,夥同沈姓少年至同盟三路與中都街23巷口前愛河公園旁,將空氣手槍拆卸後丟入愛河中;陳、沈二人帶同本分局員警至丟棄現場勘察並錄影蒐證,於現場查扣裝置塑膠子彈之空包裝袋一個及放置手槍之背包,一併帶案偵辦。
詢據陳姓等5名少年,均坦承犯行不諱,經陳姓少年帶同本分局專案小組至其住所搜索,查扣塑膠子彈一盒、犯案時所穿著之外套及鞋子。。
警方呼籲不可因一時個人好惡破壞公物及公共設施,危及全市民眾生命及財產安全,以保障市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