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沒錢打電動,姐夫竟帶妻舅聯手強盜苑裡鎮2家7-11超案。
通霄警察分局31日表示,社苓派出轄區於98年12月23日零晨2時10分許,發生2名歹徒持木棍、頭戴全罩安全帽、蒙面口罩、手戴手套,進入苗140線玉田超商,由1名瘦小歹徒持木棍控制店員另1名歹徒跳進櫃檯強盜財物,得手15包香菸及1台超商專用PDA,因超商收銀機上鎖現金未遭搶,歹徒因此沒有得逞;另於同日3時20分再度變裝搶盜社苓7-11超商。頭戴紅色鴨舌帽、身著背心、蒙面口罩、手戴手套,持小菜刀進進苗121線社苓超商強盜。1名瘦小歹徒持水果刀控制店員,另1名歹徒跳進櫃檯強盜得手新臺幣7,000元,2起搶案整個過程均不到20秒。
通霄警察分局社苓派出接獲報案後,立即通報偵查隊,並著手偵辦調查,經調閱超商監視器畫面,交叉比對發現該兩起強盜案為同1組人所為,警方再調閱苗140線、121線沿線監視器,過濾可疑人車,發現1部白色小綿羊輕機車可疑,以電腦查詢該車車牌,發現16歲周姓少年、及21歲黃姓男子涉嫌重大。並發現周姓少年於案發前曾持2,000元百鈔向社苓7-11超商兌換2張仟元鈔,此舉引發成為破案關鍵。
經警方前往黃嫌住處查獲犯案所用之小菜刀及作案用之相關衣物。並起獲該2嫌強盜時所騎乘所竊之IDT-xxx重機車,全案宣告偵破。
通霄分局長莊新章表示:這2起強盜案警方接獲報案後於短短48小時內破案,其中動員警力調閱轄內30幾支監視錄影,並清查轄內慣竊、毒品人口,花費大量人力,每位員警監看錄影影片,眼睛看得都眼花了,其中辛勞,非言語可以形容的,本次能夠破案,歸功於員警鍥而不捨的精神及良善的道路監視錄影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