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患有躁鬱症李姓女子,98年12月31日下午17時20分許,在苑裡鎮房裡里房裡溪橋頭服藥輕生,家屬急電警方求救,警方迅速找到坐在汽車後座奄奄一息的李姓女子送醫,挽回一條寶貴的生命。
通霄警察分局4日接獲110報案:「有一名精神疾病患者駕駛02**-HP號自小客車自台中縣梧棲鎮走失,最後手機發話位置在苑裡鎮房裡段379地號附近,請警方協助處理」。
因地政事務所人員已經下班,苑裡分駐所警員郭怡吟、呂國豪據報後,2位員警一方面沿路詢問店家的地號,一方面注意有無報案電話所稱的車號,最後2員警終於在苑裡鎮房裡里房裡溪橋頭發現李女(43歲,台中縣人),李女當時已服用不知名藥物,意識昏迷的倒在後車座位上,藥物則散落在後座椅上,警員郭怡吟因具有高雄醫學院醫藥專長,除了讓李女保持清醒外,並聯絡救護車火速將李女送往苑裡李綜合醫院急救。
據警方調查,李女是在12月28日就已經開車外出,他的丈夫下班後就發現她未回家,急忙報案請求台中縣及鄰縣警方協尋,失蹤四天後,經台中縣警方調閱通聯記錄最後手機發話位置於苑裡鎮房裡里房裡段379號地號附近,最後在苑裡鎮被警方救起,她的丈夫得知妻子獲救後,馬上趕到醫院,對警方的幫忙,感謝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