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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重機騎士,攜槍超速肇事,害人害己
2010
01/05
19:58
天眼日報記者
蔡秀芬
屏東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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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05 19:58
天眼日報記者 蔡秀芬 屏東縣 報導

攜槍超速肇事

 

大型重機騎士,攜槍超速肇事,害人害己

據恆春警察分局的統計資料,98年度共取締違規超速駕車2777件,其中嚴重超速(超速40公里以上者)高達105件,超速駕車發生交通事故比率偏高。昨日又在恆春鎮墾丁里(路)發生一件大型重機超速駕車肇事車禍,一名住潮州鎮呂姓民眾,騎乘一輛大型重機車南下欲往墾丁,於16時許行經墾丁路夏都酒店前,因車速過快而撞上從墾丁北上欲左轉進入夏都酒店由歐姓民眾所駕駛之計程車,致呂某受傷送醫急救,事發後交通事故處理小組警務佐宋裕生率警員李靖景趕赴現場處理,並對歐姓駕駛施以吐氣酒測未飲酒,另委請醫院對呂某施以抽血酒測亦無飲酒,惟呂某身受重傷,經急救後轉往義大醫院。

警方為查明大型重機駕駛之身分,在現場尋獲一只黑色皮包,並會同醫院人員打開查看,發現內有一把黑色手槍與5發子彈及呂姓駕駛之各類證件,立即通知偵查隊派員取回作進一步鑑定。

恆春警察分局分局長謝宗宏呼籲民眾:於落山風季節,小心行車且勿超速行駛並應戴安全帽,以維護生命財產安全,並要求各分駐(派出)所、警備隊、交安組,本年度特別針對三項惡性重大違規『酒後駕車、超速40公里以上、闖紅燈』等加強取締,為恆春的交通把關。

上傳時間:2010-01-05 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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