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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份警分局積極查獲K他命
2010
01/08
16:21
天眼日報記者
黃錦輝
苗栗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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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08 16:21
天眼日報記者 黃錦輝 苗栗縣 報導

頭份警分局頭份派出所所長林盈達於日前接獲線報,轄內林姓民眾在頭份鎮一處KTV內,涉嫌販賣搖頭丸、K他命等毒品,立即報告分局長,分局長立即責成頭份所成立專案小組,全力偵辦。

頭份警分局8日表示,經過多日跟監埋伏後,專案小組人員於99年1月5日22時許,發現林姓民眾駕駛自小客車至停車場欲下車時,見時機成熟,上前盤查,當場在其車內隨身皮包內查獲搖頭丸1包(8粒、淨重2.48公克)、K他命51包(淨重30.28公克),隨即帶回分局偵辦。

頭份警分局說,經查林嫌長期無業,因無錢花用,涉嫌在頭份、竹南地區各KTV販賣K他命等毒品維生,99年1月5日22時開車至頭份鎮一處KTV停車場,正欲下車時,被埋伏多時的警方查獲。林嫌並向警方抱怨,非常倒楣,為販賣毒品於是買中古賓士車代步,該車係於去年2月初向車商以新台幣30萬元購買之權利車,沒想到開不到3天就被銀行找到,於是林嫌等法院拍賣該車時,以30萬元得標,並繳交罰款18萬元等,所以該車花費將近90萬元,只好努力販賣毒品,讓辦案員警聽了直搖頭。經詢問後,林嫌坦承上情不諱,全案警方將林嫌依毒品罪嫌移送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分局長蕭漢中表示,毒品是各項犯罪的淵藪,許多竊盜、搶奪、強盜等刑事案件,都是源於缺錢買毒,治安要改善,毒品絕對要根除,民眾如發現有任何可疑人、事、物,儘速與警方聯繫,警民合作,共同打擊犯罪,另藉此呼籲民眾切莫貪小便宜購買產權不清車輛,以免因小失大。

上傳時間:2010-01-08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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