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斗南鎮西岐里之婦人許姓婦人(59歲),於日前中午12時30分許,在家接獲一通謊稱電信局員工來電,告知許婦其電話費4萬多元未繳,並指示許婦在通話中按165轉接查詢後,有一名自稱周警官之不詳年籍男子告知許婦身分遭冒用,且在台北三重富邦銀行開設帳戶,涉嫌洗錢及槍砲彈藥管制條例,檢察官下午要起訴及通緝,並要限制居住及凍結財產,並指示許婦前往台灣銀行虎尾分行提領現金交由他代為保管,待案件調查清楚後,再行歸還等語云云,並要求許婦先領完錢後再電話連絡,許婦為人純樸,聽到她有涉嫌案件,心生恐慌及不安,不疑有詐,就急忙帶著台灣銀行虎尾分行存簿及印章,前往位於虎尾鎮林森路二段台灣銀行虎尾分行,欲提領新台幣70萬元,在臨櫃提領時,銀行之襄理發現可疑,即電話通知虎尾警分局虎尾派出所前往處理。
虎尾警分局虎尾派出所警員吳昌儒與吳明鴻2人,在線上執行巡邏勤務,於13時接獲通報後,隨即驅車前往處理,在到達現場後遇見許婦,向其詢問為何要提領這麼多現金,許婦就將在家接獲該名不詳年籍之男子電話及過程逐一告訴警方,當警方得知此情事後,即向許婦告知,該不詳年籍之男子為詐騙集團成員,他所稱之情事,係為詐騙手法,許婦在詳聽警員之解說後,仍不相信警方解說,後經警方通知其丈夫到場協助勸阻下,許婦始相信她險遭詐騙,放棄提領現金之念頭,隨即由警方載回派出所內稍作休息,該婦人及丈夫,對於警方能用心的勸阻,使其免將一生的積蓄領給歹徒,相當感謝。
虎尾警分局分局長陳世寶表示:現今社會詐騙方式,花樣眾多,防不勝防,一不小心就會跌入圈套內,希望民眾不與陌生人隨便搭訕,不聽信其花言巧語,因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也沒有天上掉下來的禮物,見可疑,應多查證,多詢問,不要貪心,最重要的是應即時報警處理,自然就可避免成為受害者。